湖南汨羅江國家濕地公園位于洞庭湖南畔,總面積2954.1公頃,其中,濕地面積為2812.24公頃,占項目區總面積的95.2%。為搞好國家濕地公園建設,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,2008年11月,汨羅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《關于保護汨羅江保衛母親河的決議》,同年12月,汨羅市人民政府下發了《關于保護汨羅江保衛母親河的通告》,2009年2月,汨羅市委、市政府印發了《汨羅江河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級部門和有關單位、群眾充分認識到保護汨羅江保衛母親河的重要性,并從河道管理、規范砂石開采、防止水體污染、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做出了相關規定,并順時應勢做出了建設汨羅江國家濕地公園的決議。